条款及细则

 
您如继续浏览本网站,即代表您接受以下的条款及细则。如您不接受此等使用条款及细则,应立即离开本网站。

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保留权利随时更改此等使用条款及细则。新版的条款及细则将刊登于本网站,并在刊登时生效以规管对本网站的一切使用。就此等使用条款及细则而言,“我们”指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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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材料的所有权及适当使用

本网站及其材料受全球各地的版权、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及法律的保障。我们拥有本网站材料的所有权或特许。您不得更改、转播、复制、分发、修改、出版、出售或转让本网站的任何材料,但您可以在电脑屏幕上显示本网站的材料并下载及打印一份打印本作个人用途,前提是您不得更改或移除任何版权、商标或其他所有权声明。

您同意出于合法及正当目的,根据此等使用条款及细则使用本网站,并遵守您浏览本网站时所在国家的法律。此外,您同意不会:

•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使用本网站的任何材料作商业用途;
•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建立任何其他网站、内联网或外联网通往本网站的链接或本网站通往任何其他网站、内联网或外联网的链接。
•使用本网站上传或散布任何包含病毒或类似非法、不雅或失责性质的材料;
•以可能侵犯任何其他人士的权利或可能冒犯任何其他人士的方式或出于此等目的使用本网站;
•作出任何可能更改、干扰或中断本网站或我们的服务的行为;
•未经授权浏览或尝试浏览我们的内联网或任何其他不得擅自浏览的网络。

2. 法律关系

本网站仅供参考,不得将任何材料解释成与任何一方建立法律关系的意向,亦不应解释成提呈商品或服务或建立特许的要约。

3. 网站的可用性

本网站免费提供,我们并不保证网站不会中断或并无错误。我们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或撤回本网站全部内容或其材料或信息,而毋须另行通知。

4. 本网站的链接

我们可能不时在本网站提供通往第三方拥有或控制的网站的链接。该等链接是为方便您而提供,并不默示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与该等网站有任何关联或认可该等网站。我们对该等网站并无控制权,亦不承担涉及该等网站的任何责任。

5. 数据的准确性

我们采取合理的审慎措施确保本网站的所有产品及服务信息及定价均为准确及最新。然而,我们的产品及服务会不断更新,本网站的任何图片、规格[及价格]仅供一般说明及指引用途。如需查询最新准确的信息,您应按照本网站“联络我们”的详细联络信息直接与我们联络,且须依赖您自行作出的调查。

6. 免责声明

我们概不保证、声明或承诺本网站的材料准确、完整或最新,亦不保证、声明或承诺本网站并无缺陷或病毒,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量豁免法规或普通法原本可能默示的任何条件及保证。我们对访问本网站、使用本网站、下载病毒、下载材料的遗失或损坏及网络浏览器任何不兼容问题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索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本网站下载、安装及使用任何软件产品,用户须自行承担风险。

7. 法律及司法管辖区

您使用本网站及在本网站下载任何材料及对本法律声明的诠释受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法例所规管,您及我们各自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

集团注册办事处及地址: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总部:8/F Commercial Building, Airport Freight Forwarding Centre, 2 Chun Wan Road, Lantau Hong Kong。


《个人资料(隐私)条例》


我们在业务的每个方面尊重读者的隐私,并致力于保护您的个人资料。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只会根据我们的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及披露个人资料。

本隐私政策将解释我们如何收集及使用您的个人资料,并给予您机会限制我们使用有关数据。

1. 同意

您如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收集及使用该等信息。我们保留更改隐私政策的权利。新版的隐私政策将在本网站刊登,并在刊登时立即生效并作出规管,以便您随时了解我们如何收集及使用与何时披露有关信息。您如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表示您同意政策的变更。

您的资料的控制者: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您有权索取我们所持有的您的信息。如欲查阅该信息,请联络我们。我们向您提供该信息可能会收取少量费用。

2. 使用

我们会使用收集到的个人资料来识别您的个人偏好,并以相关产品及服务配合您的需要,协助处理您通过本网站作出的预约。

我们将保留收集到您的数据,日后可能用于通知您我们以及其他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优惠。我们可应要求提供集团公司的完整列表。我们亦会使用您向我们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作追踪您及其他访问者如何使用本网站的研究工具,以便进一步拓展本网站的内容。

您向我们提出查询或预约时,需要提供您的个人资料,并由我们记录、核对及处理有关数据。

3. 如何撤回同意

如您不希望我们出于上述目的使用您的个人资料或用于促销联络的用途,请在电邮登记页面的方框上打勾。请留意,如作出此选择,即表示您选择不接收我们或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任何集团公司的信息。然而,如您预约贵宾室服务,您仍会收到确认预约详情的电邮。 
如您不希望收到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任何电邮,可随时在我们任何电子简报中点击“取消订阅(unsubscribe)”链接。

4. 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信息?

您向我们提供信用卡详情或向我们预约服务时,您将使用我们的安全服务器,由安全服务器软件将您输入的信息加密后传送给我们。

我们已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您提供的信息不会遭到未经许可的访问。

为遵守《个人资料(隐私)条例》,您的个人资料将会保密,并不会出于营销用途交给第三方。我们将会继续保存您的个人资料,用于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我们的安全措施取决于您遵守此项义务;如有触犯您的隐私,恕不负责。如有(例如)电脑黑客有意及/或未经许可存取本网站而破坏网站安全,恕不负责。
 

重要声明


本隐私政策仅适用于本网站,并不适用于我们提供链接的其他公司、个人或机构网站或该等网站的链接。

离境层/入境层贵宾室

入境层贵宾室位于非禁区。抵境旅客在办妥入境、领取行李及海关手续后,可前往入境层贵宾室。由于酒店提前退房、航班延误或其他原因而需要在机场逗留的旅客,可在登机前在入境层贵宾室休息。  

离境层贵宾室位于禁区。离境旅客需要先办妥离境及海关手续,再到离境层贵宾室。他们必须获发下一程航班的登机证,以上规定亦适用于过境旅客。  

请确保您知道如何前往贵宾室。如需查询方向,请参阅我们的网站 www.plazapremiumlounge.com。

登机证

欲使用贵宾室的过境旅客必须获取下一程登机证。如需了解获发登机证的详情,请联络您的航空公司。

预约

我们接受预约。预约须事先付款。当旅客收到我们发出的确认函,即表示预约已获确认并保证提供预约的服务。

未收到确认

如旅客未收到我们的电邮确认函,我们不会负责确保旅客抵达时可获得服务。

如旅客未收到我们的确认函(即未付款预约),将被视为“无预约”客户。旅客抵达后要求的服务一律视乎供应情况而定。
 

贵宾室设施条款及细则


1. 一般条款

1.1 "贵宾室设施”指在机场离境区/入境区设有座位及小食设施的候机区,包括(各地的设施可能有所出入):

(a) 热水淋浴设施,包括便利用品;
(b) 餐饮;
(c) 使用电脑上网;
(d) 观看DVD / VCD 电影(仅限于部分地点的贵宾室);
(e) 指定本地/国际杂志及报纸;
(f) 为旅客的手提电脑提供电源及互联网连接;
(g) 手机/手提电脑电池充电设施;
(h) 本地通话电话;
(i) 航班信息

1.2 “环亚机场服务”指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于8/F Commercial Building, Airport Freight Forwarding Centre, 2 Chun Wan Road, Lantau Hong Kong。

1.3 “客户”指预约使用贵宾室设施的个人、机构或公司。

1.4 "机场”指客户离境的机场。

1.5 “收费”指客户根据环亚机场服务的收费架构向环亚机场服务支付的贵宾室设施收费,环亚机场服务可能不时修订该收费架构。

1.6 此等细则的标题仅供方便之用,不得影响其诠释。

1.7 单数词汇应包含复数含义,反之亦然,对任何性别的提述亦包括另一性别;对法人的提述包括自然人,反之亦然。

2. 合同达成

2.1 贵宾室设施由环亚机场服务提供,须遵守此等条款及细则,客户如预约贵宾室设施及支付收费,即表明并声明接受此等条款及细则。

2.2 环亚机场服务的任何代表、雇员或销售人员或代理一律未获环亚机场服务授权更改、修订或豁免任何此等细则。

2.3 如客户口头或以任何订单表格或类似文件提出的条款或细则,对环亚机场服务一律无约束力,而以本文件的条款及细则为准。

3. 贵宾室设施

3.1 贵宾室设施的所有规格、说明、绘图、照片或插图及任何广告事宜及样本刊物仅供指引用途,客户不得加以依赖或视为具有约束力或构成此等细则或与客户签订的任何合同的一部分。

3.2 环亚机场服务应尽合理努力在广告所述各机场的服务时间提供贵宾室设施,但保留由于装修、搬迁或其他原因更改营业时间或关闭贵宾室的权利,在此情况下,环亚机场服务将酌情决定提供替代的贵宾室设施或者退款。虽然罕见,但假若供应紧张而无法让旅客进入贵宾室设施,客户将获发下次使用贵宾室的赠券。

3.3 环亚机场服务应尽合理努力确保贵宾室设施保持适宜的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保持配备贵宾室设施的区域干净整洁,确保员工随时回应客户的查询,并要求行为不当的人士离开贵宾室区域。

3.4 环亚机场服务有权出于任何法定或机场政策规管的理由拒绝客户进入贵宾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健康及安全政策或防火规例。

3.5 为达到客户的期望,某些贵宾室不允许儿童使用贵宾室设施。详情请参阅本网站内个别贵宾室的信息。倘儿童获准进入贵宾室,他们使用任何贵宾室设施时,应由18岁以上的客户时刻陪同。

4. 收费

4.1 贵宾室设施的收费载列于环亚机场服务的服务表(预约之日的最新版本)。

5. 付款条款

5.1 客户预约贵宾室设施,须在网上预约表格填写借记卡或信用卡详情以便付款,前提是预约表格指示中列出了环亚机场服务接受的信用卡或借记卡。 5.2 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否则客户不获任何折扣。

5.2 除非另有书面协议,否则客户不获任何折扣。

5.3  發卡银行可能会对您的总交易金额收取一笔交易费用(“费用”),您同意并将自行支付该费用。 对于因未支付费用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我们概不负责。

6. 客户的义务

6.1 客户应确保时刻穿着得体,举止合宜。环亚机场服务及任何与环亚机场服务订立提供贵宾室设施安排的第三方贵宾室提供者保留全权酌情权,拒绝环亚机场服务视为举止或衣着不适当的客户或可能冒犯其他客户的客户进入或者要求此等客户离开。

6.2 客户不得将食品及/或饮料带到贵宾室外,亦应避免在贵宾室设施中进食及/或饮用来自贵宾室设施以外的食品及/或饮料。

6.3 客户同意在任何贵宾室设施内遵守当时生效的禁烟政策。

6.4 倘取消贵宾室设施的团体预约,客户同意至少提前72小时通知环亚机场服务。团体预约指10人或以上或5个客房或以上的预约。倘在拟使用贵宾室设施日期前72小时内通知取消预约,已支付的收费将不获退还。任何取消或更改团体预约,客户须向环亚机场服务支付每人10美元的行政费用。

6.5 倘取消贵宾室私人休息间,客户至少要提前24小时通知环亚机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倘在拟使用贵宾室设施日期前24小时内通知取消预约,已支付的收费将不获退还。任何取消或更改私人休息间,客户须支付每人10美元或已支付收费的百分之二十五(以较高者为准)作为行政费用。

6.6 对于第6.5条未涵盖的其他预约,倘客户提前至少6小时通知环亚机场服务取消贵宾室服务的预约,环亚机场服务将向客户退还已支付的收费。取消预约费为每人10美元。倘客户未出现,环亚机场服务在任何时候概无义务向客户退还已支付的收费。

6.7 倘客户希望修改现有预约(前提是环亚机场服务提前至少24小时收到客户取消贵宾室服务预约的通知),环亚机场服务同意在稍后日期在环亚机场服务经营贵宾室设施(“其他贵宾室设施”)的任何机场向原有预约相同人数的使用者提供贵宾室设施,但前提是环亚机场服务事先收到客户(i)确认日期及所需机场贵宾室设施;(ii)每人每次预约10美元的付款;及(iii)

客户原有预约所付的收费与拟使用替代贵宾室设施的日期适用于该替代贵宾室设施的收费之差额(无论替代贵宾室设施是否位于原有预约的同一个机场)。

7. 责任限制

7.1. 在第7.2条的规限下,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以任何方式产生(无论是合同、侵权行为(包括疏忽)或法定责任或其他)的任何间接、特殊或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合同、收入或业务损失,环亚机场服务概不负责

7.2 环亚机场服务并不免除因疏忽导致的身故或人身伤害所造成的损失。

7.3 在上文第7.2条的规限下,环亚机场服务承担的总体责任(无论是合同、侵权行为(包括疏忽)或违反法定责任或其他)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客户为贵宾室设施支付的收费。

7.4 环亚机场服务在任何情况下对客户未能登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环亚机场服务或与环亚机场服务订立提供贵宾室设施安排的任何第三方贵宾室提供者没有义务广播航班数据。

7.5 环亚机场服务在任何情况下对客户的私人物品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为此负责,客户如将私人物品带入贵宾室设施范围,须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7.6 环亚机场服务对环亚机场服务或其代表向客户提供有关机场服务或航班详情的任何信息、推荐及建议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7.7 如因提供贵宾室设施而产生(无论是否由客户或第三方提出)任何诉讼、起诉、索赔、索求、讼费、收费或费用,客户应悉数弥偿及赔偿环亚机场服务、其雇员、分包商及代理,前提是上述诉讼、起诉、索赔、索求、讼费、收费或费用:

(a) 超出环亚机场服务在上文第7.3条所载列的责任;及
(b) 是由客户的作为或不作为、蓄意行为失当或疏忽所直接或间接导致。

8. 不可抗力

8.1 倘出于环亚机场服务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原因,环亚机场服务或其代表对贵宾室设施的提供受到妨碍、限制、阻碍或延误,环亚机场服务对客户就此直接或间接受到或承担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概不承担责任。

9. 豁免

9.1 根据此等细则提供的权利、权力及救济可以累积,并不免除或影响法律规定的任何权利、权力或救济。环亚机场服务延迟行使或不行使在此等细则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并不代表豁免或放弃该权利、权力或救济。

10. 变更

10.1 对此等细则的任何修订或变更须由环亚机场服务书面作出并签署或发出后方始生效。

11. 适用法律

11.1 此等细则须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及环亚机场服务所诠释,客户谨此同意遵从香港法院的专属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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